技术咨询:0755-28935100

GB50493-2009:5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3-09

GB50493-2009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5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

5、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

5.1、系统的技术性能

5. 1. 1 检(探)测器的输出信号宜选用数字信号 、触点信号、毫安信号或毫伏信号 。

5. 1. 2  报警系统应具有历史事件记录功能 。

5.1. 3 系统的技术性能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作业环境气体检 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GB 12358 、《 可燃气体探测器》 GB 15322 和《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GB 16808 的有关 规定;系统的防爆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 电 器设备》GB 3836 的要求。

5. 2、检(探)测器的选用

5.2.1 可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检(探)测器的选用,应根据检(探)测器的技术性能 、被测气体的理化性质和生产环境特点确定 。

5. 2. 2  常用气体的检(探)测器选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烃类可燃气体可选用催化燃烧型或红外气体检(探)测器 。 当使用场所的空气中含有能使催化燃烧型检测元件中毒的硫 、磷 、 硅 、铅 、卤素化合物等介质时,应选用抗毒性催化燃烧型检(探) 测 器;
  2. 在缺氧或高腐蚀性等场所 ,宜选用红外气体检(探)测器;
  3. 氢气检测可选用催化燃烧型 、电化学型、热传导型或半导 体型检(探)测器 ;
  4. 检测组分单一的可燃气体 ,宜选用热传导型检(探)测器 ;
  5. 硫化氢 、氯气 、氨气 、丙烯脂气体 、一氧化碳气体可选用电化学型或半导体型检(探)测器 ;
  6. 氯乙烯气体可选用半导体型或光致电离型检(探)测器  ;
  7. 氟化氢气体宜选用 电化学型检(探)测器 ;
  8. 苯气体可选用半导体型或光致电离型检(探)测器 ;
  9. 碳酷氯(光气)可选用 电化学型或红外气体检(探)测器 。

5. 2.3 检(探)测器防爆类型和级别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 《爆炸和 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058 的有关规定选用,并 应符合使用场所爆炸危险区域以及被检测气体性质 的要求。

5. 2. 4 常用检(探)测器的采样方式 ,应根据使用场所确定 。可燃 气体和有毒气体的检测宜采用扩散式检(探)测器;受安装条件和 环境条件的限制 ,无法使用扩散式检(探)测器的场所 ,宜采用吸入 式检(探)测器 。

5. 2.5   常用气体检(探)测器的技术性能可按附录 C 选择 。

.3、指示报警设备的选用

5. 3.1 指示报警设备应具有以下基本功能 :

  1. 能为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检(探) 测器及所连接的其他部 件供电 ;
  2. 能直接或间接地接收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探 )测器及 其他报警触发部件的报警信号 ,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并予以保持 。 声光报警信号应能手动消除 ,再次有报警信号输入时仍能发出报 警;
  3. 可燃气体的测量’范围 :0~ 100 % 爆炸下限 ;
  4. 有毒气体的测量范围宜为 0~300 % 最高容许浓度或 0~300%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当现有检(探)测器的测量范闹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有毒气体的测量范围可为 0~30 % 直接致害浓度 ;
  5. 指示报警设备(报警控制器)应具有开关量输出功能  ;
  6. 多点式指示报警设备应具有相对独立 、互不影响的报警功 能,并能区分和识别报警场所位号 ;
  7. 指示报警设备发出报警后  ,即使安装场所被测气体浓度发生变化恢复到正常水平 ,仍应持续报警 。只有经确认并采 取措施 后 ,才能停止报警 ;
  8. 在下列情况下,指示报瞥设备应能发出与可燃气体或有毒 气体被度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 、光故障报警信号 :
    1. 指示报瞥设备与检(探)测器之间连线断路 3
    2.  检(探〉测器内部元件失效 ;
    3. 指示报警设备主电源、欠压 ;
    4.  指示报警设备与电惊之间连接线路的短路与断 路。
  9. 指示报警设备应具有以下记录功能 :
    1. 能记录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报警时间 ,且日计时误差不超过 30s;
    2. 能显示当前报警点总数 ;
    3.  能区分最先报警点 。
5. 3. 2、根据工厂(装置)的规模和特点 ,指示报警设备可按下列方 式设置 :
  1. 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与火灾检测报警系 统 合并设置 ;
  2. 指示报警设备采用独立的工业程序控制器 、可编程控制器
  3. 指示报警设备采用常规的模拟仪表 ;
  4. 当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与生产过程控制 系 统合并设计时,输入/输出卡件应独立设置 。
5.3. 3、报警设定值应符合下列规定 :
  1.  可燃气体的→级报警设定值小于或等 于 25 % 爆炸下
  2. 可燃气体的二级报警设定值小于或 等 于 5 0 % 爆炸下.
  3. 有毒气体的报警设定值宜小于或等于 100% 最高容许浓 度/短时间接触容许坡度 ,当试验用标准气调制困难时,报警设定值可为 200 % 最高容许浓度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以下 。当现有 检(探)测器的测量范围不能满足测量要求时 ,有毒气体的测量范 围可为 0~30% 直接致害浓度;有毒气体的二级报警设定值不得超过 10%直接致害浓度值 。

 

上一章、检(探)测点的确定     下一章、检(探) 测器和指示报警设备的安装

 

 

请关注我公司微信号:"szmsn-",中文“深圳迈思通科技”,或扫描下图二维码: 深圳迈思通科技公众二维码
迈思通科技

深圳市迈思通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网址:szmsn.com
  • 0755-28935100
  • 0755-89762464
  • 深圳宝安石岩街道三祝里居民小组厂房1栋
  • 微信公众号 :szmsn-
  • 信用认证:电子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