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设计相关的主要国家标准
(1)GB3836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
GB3836标准包括:通用要求、隔爆型“d”、增安型“e”、本质安全型“i”、正压外壳型“p”、油浸型“o”、充砂型“q”、“n”型电气设备、浇封型“m”、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测定方法、气体或蒸气混合物按其最小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的分级、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检修(neqIEC60079-19:1993)、危险场所分类(idtIEC60079-10:1995)、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eqvIEC60079-14:1996)、电气装置的检查和维护、正压房间或建筑物的结构和使用。
(2)GB12476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GB12476包括用外壳和限制表面温度保护的电气设备的技术要求、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和维护、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
(3)GB/T16429-1996粉尘最小点燃温度的测定方法(eqvIEC61241-2-1)。
就上述标准的具体技术内容而言,绝大多数标准是等同或等效采用了相应的IEC标准。与IEC标准的差异主要表现在I类设备相关的技术要求以及2区防爆电气设备的取证要求(IEC标准允许2区防爆电气设备由制造厂商自认证)等。有关更详细的标准差异可访问国际电工委员会防爆认证体系(IECEx)网站:www.iecex.co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均属于强制性标准,它们构成了各种型式的防爆产品设计的强制性技术要求。为了确保防爆产品的使用安全,我们必须从源头入手,在产品设计环节严格按照标准规定加以控制。
GB3836标准包括:通用要求、隔爆型“d”、增安型“e”、本质安全型“i”、正压外壳型“p”、油浸型“o”、充砂型“q”、“n”型电气设备、浇封型“m”、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测定方法、气体或蒸气混合物按其最小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的分级、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检修(neqIEC60079-19:1993)、危险场所分类(idtIEC60079-10:1995)、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eqvIEC60079-14:1996)、电气装置的检查和维护、正压房间或建筑物的结构和使用。
(2)GB12476可燃性粉尘环境用电气设备。
GB12476包括用外壳和限制表面温度保护的电气设备的技术要求、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和维护、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分类。
(3)GB/T16429-1996粉尘最小点燃温度的测定方法(eqvIEC61241-2-1)。
就上述标准的具体技术内容而言,绝大多数标准是等同或等效采用了相应的IEC标准。与IEC标准的差异主要表现在I类设备相关的技术要求以及2区防爆电气设备的取证要求(IEC标准允许2区防爆电气设备由制造厂商自认证)等。有关更详细的标准差异可访问国际电工委员会防爆认证体系(IECEx)网站:www.iecex.co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均属于强制性标准,它们构成了各种型式的防爆产品设计的强制性技术要求。为了确保防爆产品的使用安全,我们必须从源头入手,在产品设计环节严格按照标准规定加以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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