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GB15322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技术要求
5.1 性能
5.1.1 探测器在被监测区域内的可燃气体浓度达到报警设定值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
5.1.2 报警设定值
探测器具有低限、高限两个报警设定值时,其低限报警设定值应在1%LEL~25%LEL 范围,高限报警设定值应为50%LEL;仅有一个报警设定值的探测器,其报警设定值应在1%LEL~25%LEL 范围。
5.1.3 报警动作值
5.1.3.1 在本部分规定的所有试验项目中,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不应低于 1%LEL。
5.1.3.2 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3%LEL。
5.1.4 全量程指示偏差
具有可燃气体浓度显示功能的探测器,其显示值与真实值之差不应超过±5%LEL。
5.1.5 响应时间
具有可燃气体浓度显示功能的探测器,显示值达到真实值的 90%时的响应时间(t90)不应超过30s。不具有可燃气体浓度显示功能的探测器,其报警响应时间不应超过30s。
5.1.6 探测器应满足下述功能:
5.1.6.1 当被监测区域内的可燃气体浓度达到报警设定值时,探测器应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再将探测器置于洁净空气中,30s 内应能自动(或手动)恢复到正常监视状态。
5.1.6.2 探测器在传感元件断路或短路时应发出与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信号。
5.1.6.3 探测器应对声、光警报装置设置手动自检功能。
5.1.6.4 对于有输出控制功能的探测器,当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时,应能启动输
出控制功能。
5.1.7 使用电池供电的探测器,在电池电量低时,应能发出与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指示信号,其电池性能应符合下述要求:
5.1.7.1 探测器在指示电池电量低的情况下再工作 24h 后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5%LEL。
5.1.7.2 探测器的电池持续工作时间应不少于 60d。
5.1.8 不通电贮存
GB 15332.2-2003探测器首先在温度为-25℃±2℃环境下放置24h,然后在正常环境条件下恢复至少24h,再在温度为55℃±2℃环境下放置24h,然后在正常环境条件下恢复至少24h。试验后,探测器不应有破坏涂覆和腐蚀现象,功能应正常,其报警动作值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3%LEL。
5.1.9 方位(吸入式探测器除外)
分别在 X、Y、Z 三个相互垂直的轴线上每旋转45°测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5%LEL。
5.1.10 高浓度淹没性能(仅限用于防爆型探测器)
淹没期间,探测器应发出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或气体浓度超过测量范围的明显指示信号。淹没后,探测器应满足a)或b)条要求。
a) 探测器不能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b) 如果探测器能够处于正常监视状态(可经手动操作),则探测器的报警
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5%LEL。
5.1.11 报警重复性
在正常环境条件下,对同一只探测器实测6 次报警动作值,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3%LEL。
5.1.12 高速气流
在气流速度为 6m/s 的条件下,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5%LEL。
5.1.13 电压波动(采用电池供电的探测器除外)
探测器的供电电压为额定供电电压的±15%,其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3%LEL。
5.1.14 长期稳定性性能
探测器应能在正常环境条件下连续运行 28d。试验期间,探测器不应发出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试验后,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5%LEL。
5.1.15 绝缘耐压性能
探测器有绝缘要求的外部带电端子、电源插头分别与外壳间的绝缘电阻在正常环境条件下应不小于100MΩ,在湿热环境下应不小于1MΩ。上述部分还应根据额定电压耐受频率为50Hz,有效值电压为1500V(额定电压超过50V 时)或有效电值电压为500V(额定电压不超过50V 时)的交流电压历时1min 的耐压试验,试验期间探测器不应发生放电或击穿现象,试验后探测器功能应正常。
试验名称 | 试验参数 | 试验条件 | 工作状态 |
辐射电磁场试验 | 场强/(V/m) | 10 | 正常监视状态 |
频率范围/MHz | 1~1000 | ||
静电放电试验 | 放电电压/V | 8000 | 正常监视状态 |
放电次数 | 10 | ||
电瞬变脉冲试验 | 瞬变脉冲电压/kV | 2(AC 电源线) | 正常监视状态 |
1(其他连接线) | |||
极性 | 正、负 | ||
时间 | 每次 1min | ||
a 采用电池供电,且与外界无任何连接线的探测器不进行此项试验 |
5.1.16 探测器应能耐受表 1 所规定的电干扰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试验后探测器功能应正常。
a) 试验期间,探测器不应发出报警信号或不可恢复的故障信号;
b) 试验后,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5%LEL。
试验名称 | 试验参数 | 试验条件 | 工作状态 | |
室内使用型 | 室外使用型 | |||
高温试验 | 温度/℃ | 55 | 70 | 正常监视状态 |
持续时间/h | 2 | 2 | ||
低温试验 | 温度/℃ | 0 | -40 | 正常监视状态 |
持续时间/h | 2 | 2 | ||
恒定湿热试验 | 温度/℃ | 40 | 40 | 正常监视状态 |
相对湿度/% | 93 | 93 | ||
持续时间/h | 2 | 2 |
5.1.18 探测器应能耐受表 3 所规定的各项试验,试验期间及试验后探测器应满足下述要求:
a) 试验期间,探测器不应发出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
b) 试验后,探测器不应有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现象,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与报警设定值之差不应超过±5%LEL。
表 3
试验名称 | 试验参数 | 试验条件 | 工作状态 |
振动试验 | 频率范围/Hz | 10~150 | 正常监视状态 |
加速度 g | 0.5 | ||
扫频速率/(oct/min) | 1 | ||
轴线数 | 3 | ||
每个轴线扫频次数 | 10 | ||
跌落试验 | 跌落高度/mm | 250(质量小于 1kg) | 不通电状态 |
100(质量在 1kg~10kg 间) | |||
50(质量大于 10kg) | |||
跌落次数 | 1 |
5.1.19 气体干扰试验
探测器用于家庭报警时,在体积分数为 0.1%的乙醇环境中工作10min 后,再将探测器置于正常环境条件下工作10min。
a) 试验期间,探测器不应发出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
b) 试验后,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与报警值之差不应超过±15%LEL。
5.2 主要部件性能
5.2.1 指示灯
5.2.1.1 应采用发光二极管指示灯。
5.2.1.2 应以颜色标识,红色表示报警信号,黄色表示故障信号,绿色表示电源工作正常。
5.2.1.3 所有指示灯应清晰地标注出功能。在一般环境光线下,指示灯在距其正前方3m 远处应清晰可辨。
5.2.2 电磁继电器
5.2.2.1 接点宜采用双接点结构。
5.2.2.2 继电器应采用封闭式。
5.2.2.3 不得由同一接点同时控制探测器内部及外部电路。
5.2.3 电子元器件
应进行三防(防潮、防霉、防盐雾)处理。
5.2.4 音响器件
5.2.4.1 在额定工作电压下,音响器件在距其正前方1m 远处的声压级(A 计权)应不小于70dB,不大于115dB。
5.2.4.2 在 85%额定工作电压条件下,音响器件应能发出声响。
5.2.5 开关和按键
开关和按键应坚固、耐用,并清晰地标注出其功能。
5.2.6 探测器的外壳应选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料(氧指数≥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