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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产品、商品的售后服务,促进以顾客满意度为导向的质量方针的实现。
2.0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产品、商品的售后服务。
3.0 职责
3.1 公司品管部负责售后服务工作,负责客户意见的收集、投诉受理、退货、换货等。
3.2 客户投诉可直接转为公司总经理进行处理。
4.0 服务
4.1 公司通过服务电话、信箱或其他方式,接受客户和消费者的服务咨询、使用用户意见反馈、投诉等事务。
4.2 服务接待员接受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接待过程中不得怠慢客户和消费者。
4.3 公司对每次来电、来信、来访,须给予迅速、满意回复。
4.4 公司产品说明书或供货合同中应明确产品使用年限、退换货及免费维修的条件。
4.5 公司对用户退回的不良品,应及时进行维修处理,填写《市场返修不合格品处理单》。如果是由我公司造成的不良,品管部应及时作出改进措施。
4.6 公司定期召开产品质量工作会议,对生产过程及销售产品的不良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并严格遵照执行。
5.0 记录
客户意见反馈、投诉记录; 市场返修不合格品记录 |